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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09学年度目标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二○一○年 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09学年度目标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 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09学年度目标考核表》(纸质,一式三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09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09学年度目标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4)(纸质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四)《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09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5)(留学校、单位备查)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3.2009学年全市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考核汇总表 4.2009学年温州市“三坛”(教坛新秀、中坚、宿将)考核汇总表附件下载 5.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09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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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词:骨干教师 目标考核 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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