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温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温教政函〔2010〕60号来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9日 点击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温各高等院校,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市属各中职学校

我市教育系统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加快教育强市建设的决定》,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决定开展2010年温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优秀班主任70名,优秀教师15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80名。各地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具备教师资格、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2年或累计3年以上的现职班主任。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不断提高师德修养,以身作则,具有表率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突出。

4.班级管理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扎实有序,班级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获过校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称号。坚持家访,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二)优秀教师

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在三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不包括学校校级领导和行政干部)。

2.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和爱护学生,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工作主动热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艺术。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1.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

2.不断学习和丰富教育理论,努力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科学民主地进行教育管理,成绩显著。

3.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学校、教师、学生服务等方面实绩显著。

三、申报材料和上报时间

推荐对象填写《温州市2010年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各1份。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推荐表填写《温州市2010年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1份,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单位将上述纸质材料于630日前报送市局政治处,同时将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88635502@163.com,联系人:杨志文,联系电话:88639611。高等院校、市局直属学校、市属中职学校于625日前将推荐材料及电子文档分别报送市局高等教育处(联系人:朱月华,联系电话:88636607)、直属学校管理处(联系人:陈炜,联系电话:88636202)、职业教育处(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88636206),有关处室汇总后报政治处。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同时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前,应予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对违反有关“减负”和有偿辅导、有偿带寄宿生、办班收费等规定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下载

12010班主任、优秀教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温州市教2010个人推

3.温州市教系统2010年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评优评先 通知

  抄送: 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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