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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精彩瞬间”摄影比赛的通知

作者:团委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4日 点击数: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方位反映本届校运会风采,用独特的视角感受、捕捉校运会中精彩、生动瞬间,经研究决定,举行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精彩瞬间”摄影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参加办法
1.参赛对象:全校师生均可参加。
2.参加办法:参赛者请于规定时间把参赛作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递交。
二、比赛形式及具体要求
1.本次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以第十届校运会为拍摄对象;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2.作品主题:用手中的相机捕捉第十届校运会的精彩瞬间。
3.提交的参赛作品:
数码相片以jpg格式(压缩到2MB以内),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校学生会体育部部长高二(3)班 范晓伟同学处     邮箱:4162344642@qq.com
4.请附上您的参赛作品名称和文字说明,说明文字要简洁。未提供作品名称的不纳入评选范围之内。并请尽可能提供所使用相机型号、镜头、光圈、快门速度等技术数据。
5.比赛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6.参赛作品每人限交3幅,(含组照,组照1—2幅)彩色或黑白均可。
三、比赛时间安排
1.比赛拍摄时间:2011年11月9日—2011年11月11日
2.比赛截稿时间:2011年11月14日
3.参赛作品评选活动:2011年11月15日—2011年11月18日
4.优秀作品展时间:2011年11月21日—2011年11月30日
四、奖项及评奖
1.本次比赛分设团体奖及个人奖,团体奖设优秀组织奖(以上交的作品数量及获奖数量计算),个人奖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2.优秀作品将制作成海报展出。
                                         主办: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团委
                                   承办:校学生会体育部    摄影社
                                    201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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