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住校生家长:
为加强住校生管理,特将我校有关的住校生管理制度通告如下:
1、我校规定每周三下午15:00—18:00为“学生家长接待日”,家长来访请在校门卫室办理进校登记手续。由于全体学生周三下午第二、三、四节(下午15:00—17:30)仍在上课,故上课期间谢绝家长进入教学区及宿舍楼,可到校门口会客室或宿舍楼会客室休息。如家长对学校有何意见或建议可联系班主任老师或向学校有关领导、处室负责人反映。
每周三下午第四节课后(下午17:30)家长方可进入教学区及宿舍楼与自己的子女见面,18:00前请家长准时离开教学区及宿舍楼。
其余时间住校生在学校、寝室内一律不准会客,严禁留宿非住校人员。家长所送东西(应注明学生班级和姓名)只能由校门口警卫人员转交学生本人。如有特殊情况,家长可联系班主任老师,住校生外出原则上由家长亲自到校接送。
2、每周五下午第三节课后(下午16:40)高一、高二全体住校生离校回家,每周日下午15:00——17:00全体住校生必须返校(节假日、特殊情况以学校安排为准),17:00后为迟到。
周五、周六晚上我校一律不安排学生住宿。
3、学生在校园内使用通讯工具,助长了高消费及攀比之风,不利于良好校风的形成。我校校规明确规定:“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入校。”我校校园已装有IC公用电话机,学生完全可以联系家长,故我校规定,如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入校或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一律由学校代管,在学期结束后由学生家长来校亲自领回。
4、学校提倡住校生生活要俭朴,用钱有计划,适度消费,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要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及时落锁,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来,严禁携带刀具等锐器进校。家长应注意了解、掌握自己子女的消费情况。
为了您的子女更好地成长,希各位家长予以支持配合为盼。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二○○五年九月